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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召开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4-01-07 22:07 人气:

  孝感市召开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人才是强市之要、创新之源、发展之基,人才兴则城市兴。为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孝感市出台了《孝感市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涵盖总则、支持企业引进人才、支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强化人才培育激励、提升人才服务保障质量、附则等六个部分,共22条内容。《实施办法》主要体现五个方面特点。

  一是政策条款实现了由碎片化到系统性的转变。《实施办法》充分整合了孝感市《关于实施“澴川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对人才政策进行了一次系统优化和升级。

  二是服务对象实现了由点到面的拓展。由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紧缺人才拓展到全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产业人才,更加突出对高尖精人才的培养和支持。

  三是服务内容实现了从有到优的突破。对人才编制池、特设岗位、津贴补贴、个税奖励、公积金保障、科创平台扶持、跟踪培养等政策内容进行了探索,为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是资金保障实现了由支撑向引领的转变。突出人才主体地位、科技引领发展作用,特别是加大对中省科研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对于国家级实验室由之前的50万元增至1000万元;对于企业引进的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0万元、20万元生活补助,等等,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五是配套服务实现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的转变。相继出台津贴补贴兑现、个税奖励兑现、专项经费结算、平台资金申报、子女入学服务、配偶就业服务等配套细化操作流程15项,确保《实施办法》操作有章可循,落实有力有效。

  市科技局坚持“筑巢引凤”工作理念,积极推动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为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省级及以上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奖励标准由之前的5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省级重点实验室由之前的10万元增加至100万元;

  对新获批省级及以上的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由之前的10万元增加至100万元;

  对新建的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联合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奖励也都大幅度增加。

  突出重点领域奖补。加大科创平台扶持、引才津贴补贴、人才培育激励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引进的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专业紧缺人才,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入选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重大奖项)的人才给予奖补。

  全力保障政策执行。强化预算执行,加强资金调度,优先保障人才政策兑现,提高政策兑现效率,确保资金直接惠才、惠民、惠企。

  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首次聘用岗位时,针对常设岗位没有空缺的,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聘到管理岗位的,可分别按管理七级、八级、九级岗位聘用;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在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后,可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十一级岗位聘用。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

  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分别享受管理岗位七级、八级、九级或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十级、十一级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在孝感市城区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5平方米的,可3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配备基本生活物品,实现拎包入住;

  针对企业引进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专业紧缺人才,若企业没有住宿安排的,可根据有关要求协调入住人才公寓。

  引进人才在孝感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按照博士研究生12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120万元,专业紧缺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90万元,分别是孝感市现行标准的2倍、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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